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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危險物品爆炸特性(可燃氣體)
更新時間:2017-02-14 點擊次數:2375次
■ 氣體燃燒形式和分類
■ 燃燒形式
■ 氣體的燃燒有擴散和動力燃燒兩種形式
■ 如果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是在燃燒過程中進行的,則發(fā)生穩(wěn)定式的燃燒,稱為擴散燃 燒。
■ 如果可燃氣體與空氣是在燃燒之前按一定的比例均勻混合的,形成預混氣,遇火源則發(fā) 生爆炸式燃燒,稱動力燃燒。
■ 分類
■ 可燃氣體按照爆炸極限分為兩級
■ 一級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<10%
■ 二級可燃氣體的爆炸下限>=10%
■ 影響氣體爆炸極限的因素
1.溫度
混合物的原始溫度越高,則爆炸下限降低,上限增高,爆炸極限范圍擴大,爆炸危險性 增加。
2.氧含量
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,爆炸極限范圍擴大,尤其是爆炸上限提高的更多。
3.惰性介質
如果在爆炸混合物中摻入不燃燒的惰性氣體,隨著惰性氣體所占體積分數的增加,爆炸極限范圍則縮小,惰性氣體的濃度提高到某一數值,亦可使混合物變成不能爆炸。
4.壓力
混合的原始壓力對爆炸極限有很大影響,壓力增大,爆炸極限范圍也擴大了,尤其是爆 炸上限顯著提高。
5.容器
容器直徑越小,火焰在其中越難蔓延,混合物的爆炸極限范圍則越小。當容器直徑或火 焰通道小到某一數值時,火焰不能蔓延,可消除爆炸危險,這個直徑稱為臨界直徑。
6.能源
能源強度越高,加熱面積越大,作用時間越長,則爆炸極限范圍越寬。
如有錯誤請各位專家指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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